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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探索未成年犯审判“三坚持三促进”新模式出成效
作者:徐博学 谢聪  发布时间:2018-01-23 08:39:40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又称青少年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去年以来,灵宝法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创新预防研判机制、探索未成年犯审判模式、完善爱心帮教制度等举措,积极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有效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未成年犯审判的做法受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被确定为河南省“判刑青少年执行建议、跟踪回访和免刑青少年、问题少年爱心帮教制度项目指导和承办法院”改革项目单位。

    一是加强多部门协作,创新预防研判机制。邀请灵宝市共青团、妇联、关心爱护下一代共走委员会、教体局就“如何加强协助配合,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全面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让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一个角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关心。会同工青妇组织的青年志愿者一道看望了灵宝市聋哑学校儿童并送去法律图册;挑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先后在灵宝四中、豫灵镇太张村、豫灵镇希望小学、焦村职专、灵宝市高级技工学校等开展 “拒绝校园欺凌,共建阳光校园”、“法治护航,青春无悔”等系列专题讲座,向学生们赠送 “普法口袋书”1000余册,在广大师生之间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调研力度,探索未成年犯审判模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程序复杂,工作量大。该院通过多年未成年犯审判的经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出“三坚持三促进”新型审判模式,即:坚持庭审前见面(与未成年犯父母、辩护人见面)促交流,坚持庭审中疏导宣传促预防,坚持庭审后回访考察促帮教,为有效审理未成年犯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回访考察,完善爱心帮教制度。组织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及家长召开爱心帮教座谈会,对其表现情况进行回访考察,组织学习先进模范事迹;与灵宝市司法局构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共同组织对城区等包括未成年犯在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共计400余人次,现场作了有关预防再犯罪法治报告,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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