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当矗立在三家之间的那堵门楼倒塌的那一刻,纠结在三家之间两年多的公共巷道占用案件终于执行完毕,生活在周边的百姓也终于可以自由的通行于小巷之间。
2015年6月18日,灵宝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公共巷道占用案件:李某与杨某并排而立,中间有条公共巷道,吴某家位于李某后方。2015年4月李某开始扩建二楼,吴某认为李某侵犯其采光权,吴某便开始在李某与杨某之间的公共巷道上建设门楼,在李某阻拦后,吴某又将一辆小轿车停放于李某与杨某之间的公共巷道上,侵害了原告李某、原告杨某及其他人的通行权。最终法院判决要求吴某拆除门楼,移走停放在公共巷道上的小汽车。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申请人李某与申请人杨某案件分别位于不同的执行法官手中,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执行法官认真研读法条,在多次约谈当事人的过程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因双方挤压问题时间较长,矛盾较大,难以达成和解,互不相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奈,最终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拘留手段,此时,三家人在彼此的对视中才明白“和气”才能更好的生活,最终吴某拆除了位于公共巷道的门楼,公共巷道恢复了通行,此案终于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