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12月18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七组采取多元化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标的5万余元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被告某商贸公司系原告某选矿公司的材料供应商,王某系被告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9月21日,某选矿公司向某商贸公司购买了不锈钢等材料,并于9月22日、27日分两次支付货款79000元,后经双方结算,货款总计为93904元。同年10月13日,某选矿公司财务人员又向王某账户转入货款93904元,多支付货款79000元。后经协商,王某退还30000元,但剩余货款49000元一直拒绝退还。无奈,某选矿公司遂将王某诉至灵宝法院。该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王某退还原告某选矿公司货款49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1535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返还欠款,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王某便不知所踪,执行七组干警多次去其家中,均未找到王某踪影。今年9月11日,灵宝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灵宝分公司在该院举行了“执行无忧 悬赏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通过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形成对法院“查人、找物”的有力补充,也为人保财险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提供一个平台,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七组干警一方面鼓励申请人投保执行悬赏保险,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多方查询被执行人王某相关财产线索及下落。后经举报人举报,该院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抓获,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习惯“老板”生活的王某,忍受不了拘留所的“艰苦”生活,迫于法律的强大压力,通知家属将全部标的款送到法院,该案最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