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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法院开展首届“天平杯”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10:08:43 打印 字号: | |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首届“天平杯”征文活动实施方案》,推进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用先进的法院文化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司法能力,弘扬司法文明,展示敬业精神,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本院各部门开展“天平杯”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本院各部门全体干警(含劳务派遣人员)

  二、征文时间

  2017年9月28日—11月29日

  三、征文题目:“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曾几何时,我们怀揣着青春的梦想、法治的情怀,踏入法院大门,成为名副其实的法院人。从那时起,我们为了公平正义,孜孜以求执着前行,我们用汗水书写灿烂的人生,留下了许多挥之不去的记忆。让我们把这些难以忘却的故事记录下来,一起分享,一起回味,一起感动,追寻法院人的脚步,激发法治建设的正能量,鞭策我们继续迈步前行。

  四、作品要求

  (1)2000字以上10000字以下,体裁不限;

  (2)参赛作品应紧紧围绕题目,结合自身岗位实践,贴近生活实际,客观反映法院真人真事,凸显出平凡中蕴含的可贵精神,弘扬司法正能量,展示敬业精神;

  (3)主题鲜明,语言生动,文笔流畅,逻辑清晰,可读性较强,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影响力;

  (4)参赛作品统一使用word文档编辑,名称以“单位+部门+姓名”命名。格式要求: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正文用仿宋_GB2312,三号,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设置“固定值”30磅。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5)本院各部门每名干警至少创作一篇作品,院庭长带头创作,一人可投多篇,来稿须是个人原创,严禁抄袭;

  (6)各部门认真做好此次“天平杯”征文活动相关组织工作,积极调动各位干警的积极性。

  五、投稿方式

  征文活动只接收word文档电子版投稿,本院干警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lbfyxjk@163.com。为确保公平公正,所有来稿收到后,视为定稿。

  六、评选与奖励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邀请知名作家、市文联作协成员、市文广局、中院领导等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来稿质量综合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市中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其中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省级媒体上刊发,并拍摄微电影。

  联 系 人:侯敏 席静  

  联系电话:0398—8830180 

  附件:灵宝市法院“天平杯”征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灵宝市人民法院“天平杯”征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开展“天平杯”征文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征文活动的各项任务,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天平杯”征文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征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刘赞芳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白旭春 

  副组长:宋新卫 刘万胜 赵江波

  成 员:李军泽 张振华 刘振华 张克民 卫常辉

  征文办公室主任:刘赞芳

  征文办公室人员:侯 敏   席 静

                                                灵宝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x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