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任何抵抗和逃避都无处遁行。
2017年1月2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姬某诉胡某追偿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胡某支付姬某赔偿款6730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姬某本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可胡某却迟迟未能履行赔偿款,7月20日,姬某无奈又来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七组负责人杨晓峰收到该案,打电话通知被执行人胡某三日内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此事,可过了期限也没见到被执行人,给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可邮寄反馈信息显示不是本人签收。又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胡某却说自己在苏州打工,短时间内回不去,要到过年才能解决此事。执行干警向胡某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普及法律知识,要求尽快到法院来,可胡某就只嘴上答应着,还是不回来。杨晓峰法官想到可以给胡某工作的厂区负责人告知此事,并通过扣划工资,协助配合执行该案,或许可以给被执行人一些压力,促使其尽快履行。果然不到一周,远在苏州打工的胡某急匆匆来到了法院,表示自己想解决此事,但现在没钱偿还,希望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慢慢还,可申请人电话里说没钱就不用谈了。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没有还款意愿,决定依法将其拘留。被执行人在拘留所度过的第三天,被执行人妻子带着母亲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全部偿还,希望能尽快让胡某回家。收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将钱交还给申请人,并提前解除了对胡某的拘留。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加大打击拒执力度,通过上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各项强制措施,对老赖起了强大的震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