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7年9月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接到一个多年前判决案件,申请人郭某斌申请恢复执行同村的郭某成,原本是邻居的两家人,因鸡狗十年不曾来往。
2007年,郭某成饲养的狗两次进入郭某斌家的鸡舍咬鸡,致郭某斌家的鸡死亡554只,损失11490元,法院作出判决后,郭某斌2008年申请强制执行,郭某成一直未对判决履行。2017年9月6日,案件恢复后,执行局执三组干警迅速做出行动,当执行干警站在郭某成面前时,郭某成认为十年了案件不了了之了,法院不执行了。后干警将郭某成拘传到法院,对其做工作,讲解执行法律法规,郭某成表示自己无能力偿还,经干警了解,郭某成近年来在村里开设养猪场,购买轿车,完全有能力,鉴于郭某成没有还款意向,执行局作出对郭某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拘留十五日,对其罚款3000元执行措施。当干警将郭某成送到拘留所时,郭某成才恍然大悟,急忙通知联系家属来处理,最终经法院执行干警调解,作为同村邻居的申请人最终也作出让步。11490元及十年利息,只让被执行人郭某成给付5000元一笔勾销,两家关系也平息。
郭某成为自己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到拘留和罚款感到后悔,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十分重要,一场狗闯鸡舍百鸡死亡的悲剧引发的两家邻居十年不曾来往的闹剧在执行干警的努力调解终于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