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原来欠钱不给还有可能犯法呀,那我赶紧把儿媳欠的钱还了。”说完,一位老者转身奔向了银行......
据了解,在2012年3月,被执行人陈某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被申请人王某起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灵宝法院于2012年8月做出判决,判令陈某返还王某15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案件未能得到执行。由于近年来执行力度的加大,一波又一波的执行风暴使在外地打工的陈某胆战心惊,遂委托其公公来法院了解案件情况。就在9月7日早上九点多,执行四组的负责人王磊在接待室接待了这位老人,了解到老人的意图后,王磊将案件情况详细的向老人一一说明,并耐心的给老人讲解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老人在明晰了法律后果后,立即到银行取钱替儿媳履行了全部欠款,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