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欠钱不还上黑名单 贷款被拒主动还钱
作者:卫杰  发布时间:2017-09-06 11:45:2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7年3月10日,赵某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申请某家电公司偿还货款四万多元,并出具了家电公司给开具的欠条。由于该案事实清楚,理由正当,证据确凿,灵宝法院一审判决某家电公司支付原告赵某货款四万余元,限三日内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无上诉。赵某虽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却仍未收到被告支付的货款,无奈之下,赵某于2017年7月6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七组杨晓峰组长收到该案后,当即赶赴家电公司的营业办公地点,但店内负责人表示不清楚案件,也不知道这笔货款的事。执行干警遂送达了相关手续,要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的电话后,只好回去。在回院里的路上,就向被执行人打电话,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限期来法院解决此事。

    彭某到法院后,一直说自己店里的货卖不出去,没钱偿还欠款,只能先借钱还两万左右,剩下的年前还清。执行干警给申请人打电话,希望能先收下这两万多,给彭某一个期限,和解此事,但申请人不同意。期间,杨晓峰组长先后四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双方相互体谅各自处境。8月20日,在杨晓峰组长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先履行两万五,余款在三个月内付清。

    9月6日,被执行人家人突然联系法院,说要把余款还给申请人,而且特别急,并要求马上把家电公司的失信给屏蔽了。仔细询问才发现被执行人由于其公司需要大量购货,资金周转不开,想到银行贷款,可资料都准备齐全,银行贷款却审批不过,原来是被法院上了失信黑名单,银行不能贷款给他。无奈,被执行人提前将欠下的钱交至法院。案件执行完毕,却也给被执行人一个教训:经商没有诚信,不但不会兴旺,在社会上也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x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