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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服务送到家 司法为民显情怀
作者:陈晓林 赵璐  发布时间:2017-08-28 17:55:4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8月25日下午,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团队负责人陈晓林法官又一次踏上去往赵某家的路,这一次,她是带着调解书和6万元钱款去的。至此,这场“上门庭审、送达到家”的特殊离婚案件终于得到化解。

    今年7月,原告赵某起诉被告余某要求离婚,并由被告在一次性支付其6万元的基础上,每月支付生活抚养费600元。据了解,赵某与余某2001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1月8日登记结婚,2002年6月23日二人生育一男孩,之后赵某身患脊柱结核病致高位截瘫,一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后长期在娘家居住,因双方一直分居生活,原告想结束这段婚姻,于是通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生活十分困难,原告律师李柯仪全程进行公益代理,灵宝法院立案庭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也为其减免了诉讼费。

    鉴于原告无法起身,经承办法官与原告律师多次沟通协商,8月14日上午,一场围坐在原告床边的庭审有序开展,期间承办法官细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由于原被告当场无法就补偿款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调解未能顺利进行。事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原告律师及被告进行沟通,耐心调解,说明其中的利害,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同意离婚,考虑到赵某身患残疾,被告余某表示愿尽最大努力一次性支付赵某6万元补偿款,二人孩子亦由被告独自抚养,赵某可进行探视,以尽到做母亲的责任。25日下午,陈法官与李律师又一次来到宋曲村,亲自将被告履行的6万元钱款送到赵某手中,赵某激动地表示,“本以为自己瘫卧在床,无法开庭,这场官司会拖延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真的太感谢灵宝法院的工作人员和代理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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