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8月22日,经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八组干警不懈努力,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全某与郑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灵宝法院于2017年6月22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郑某退还原告全某13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依法冻结其在邮政银行存款10500元,要求郑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但郑某仍迟迟不肯履行。
当天,执行干警来到郑某家中了解情况并再次催促其履行义务。当敲开郑某的家门时,映入眼帘的是正在帮忙做家务的大儿子以及还在吃奶的小儿子,在随后的询问中了解到郑某是朱阳镇的贫困搬迁户,所住房屋也是安置房,经济状况确实不容乐观。考虑到郑某的经济条件,随后执行干警将申请执行人全某叫来,希望能够在执行款金额上作出调解。在执行干警将情况说明之后,全某表示理解,并主动做出让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至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灵宝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在每个民事案件的审判环节与执行环节中,在执行中更多体现人文关怀。执法无情,但执法者有情,我们能做的就是用更多的耐心,尽最大的限度化解矛盾,为真正建成和谐社会贡献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