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5年3月13日,被执行人苏某军因宅基地纠纷问题,酒后来到申请人苏某哲的家中,俩人本是叔侄关系,侄子却大打出手,致其叔苏某哲身体多处挫伤和骨折,苏某哲与苏某军故意伤害及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灵宝法院于2016年1月28日作出判决,判处苏某军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赔偿苏某哲27292.88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苏某军一直在监狱服刑,导致民事赔偿无法执行,执行案件暂时被搁浅。
2017年7月31日,灵宝法院执行八组干警来到刑满释放的苏某军家中,敦促被执行人苏某军履行赔偿义务。当执行干警说明来意后,意气用事的苏某军表示不会履行义务。“他是我亲四叔,以前我们的关系很好,就为了这点事情,都能将我告到监狱里,赔偿他是不要想了,大不了我再进去坐几年!”细心的执行干警从这段话语中察觉到苏某军不愿意还钱的本质原因是为了跟自己的四叔赌气。执行干警立即针对此核心矛盾,将其四叔苏某哲一起叫来,对他们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节。后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讲亲情,摆事理,终于将他们的矛盾化解。苏某军不仅一次性赔偿到位,还向四叔苏某哲低头认错,叔侄俩冰释前嫌,该案件圆满执结。
细品执行工作,其本质是为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发展,人们之间矛盾日趋多样化,带来的结果就是法院执行案件种类的不断增加以及难度的不断提升。因此,灵宝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转变传统办案思路,从案件本身入手,剖析案情,寻找案件核心矛盾以及矛盾激化点,以此为切入点,评估案件调解可行性,创造调解条件,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一劳永逸的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他们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