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案件送达中心以委托送达形式,委托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对被告李某送达相关应诉材料,现信州区法院已将送达回证及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寄回灵宝法院。这标志着灵宝法院案件送达中心自成立以来首例对外委托应诉手续成功送达。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李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灵宝法院立案后,将其转入送达中心。该院送达组干警经联系后发现,被告张某系陕州区温塘村人,可向其送达相关应诉材料。但另一被告李某系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由于被告住址不详,相关应诉材料很难送到。经送达中心干警多方努力,与其取得联系,并积极进行沟通,被告李某才将其邮寄地址予以确认,但被告李某未予确认签收。后该院以委托送达形式,委托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委托送达,被告李某顺利签收。目前,该案已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据悉,灵宝法院始终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认真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展委托送达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受理外地法院委托送达案件共8件,其中省内委托送达2件,省外委托送达6件,均能及时成功送达。灵宝法院对外委托应诉手续的成功送达,提高了送达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为法院下一步诉讼程序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