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我保证以后不再去中鑫电子商贸城小区,遵守法院判决书判决。”2017年7月20日下午,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询问和协调下,被执行人马某作出保证书。
据悉,在某珠宝有限公司开发商与马某的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某长期在小区门口,采取阻挠申请人管理、施工队施工、业主出入等非法手段,干预申请人对物业正常管理。虽经申请人多次警告,但仍未停止侵权,最终被起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马某立即停止侵权,不得妨碍小区管理,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马某一直隐匿躲藏逃避执行,执行三组人员在“夏季雷霆”集中执行活动中将其列入三伏出击抓捕人员名单中也未找到其踪迹,后在媒体大力宣传和执法人员大力搜捕压力下,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马某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马某最终作出保证,于是出现文中开头那一幕。
小区的物业管理因此恢复正常,业主也可以安全的进出小区。申请人对我们执行人员称赞道:感谢这些不断奔波、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可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