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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长补短 共促执行
——洪洞法院到灵宝法院交流执行工作经验
作者:王永波  发布时间:2017-08-04 18:57:4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8月4日上午,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李强等一行十人,来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交流执行工作经验。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灵宝法院法官之歌和执行工作专题片。灵宝法院刘振华局长对执行工作经验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白旭春院长从执行队伍建设、装备保障、车辆管理等方面介绍了灵宝法院执行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及取得的成效,白院长表示,洪洞法院有着“全国模范法院”、“山西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有许多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希望洪洞法院多介绍工作经验,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两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洪洞法院宋李强副院长首先感谢灵宝法院提供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他表示,此次来到友好法院学习考察,启发很大,灵宝法院在执行工作的经验值得洪洞法院借鉴学习,尤其是在抓捕“老赖”的新举措、对公职人员的强制措施、执行队伍的强化、“老赖”拘留手续标准化等方面,感触很深,收获很多,并希望两家法院各部门多建立长期业务联系,促进两家法院广泛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会后,洪洞法院宋李强副院长一行,在灵宝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赵江波和政治处主任刘万胜的陪同下,到灵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办公区进行了参观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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