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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阳光庭审”搬进校园
作者:文: 张波瑞 席静 图:王永波   发布时间:2017-06-22 16:33:41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抢劫案在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开庭审理。6月22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为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在场师生感慨万分,深受教育。

    被告人许某某、何某某之前分别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到半年时间,二人仍不思悔改抢劫作案。为谋取钱财,2016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两人伙同陈某某(另案处理),在该市一网吧附近殴打、恐吓被害人吴某、郑某,抢走OPPOR9S手机两部、现金1000元左右,后经价格评估,一部OPPOR9S手机价值2500元。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被告人进行了指控,并以此案告诫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健康的生活情操,防止因一时贪念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该庭还邀请了原灵宝市政法委副书记、现灵宝市关心爱护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特邀人民陪审员张英,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庭审感化教育,帮助二人认识错误,早日回归社会。最后,二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希望在座学生要以己为戒,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对被告人许某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被告人何某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这次庭审活动,与我以前接触课本上的法律知识相比更加生动形象,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让我理解得更快,学到了很多知识。”学生王某在观看完审判过程后说。

    庭审结束后,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任晓妮就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及校园内外易发生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向同学们进行了讲解,教育同学们要知法、学法、懂法,拒绝不良诱惑,谨慎结交朋友,遵守校纪校规。

    据了解,此次“阳光庭审”搬进校园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深受师生的好评。下阶段,该院将通过多种举措向全市中小学进行多维度普法教育,帮助更多的学生知法、守法,让法律的阳光守护他们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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