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5月17日下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江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卫常辉等一行6人莅临山西省洪洞县法院考察交流工作。
洪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益明热情接待灵宝法院考察组一行,并引导白旭春院长一行实地参观了法治文化气息浓厚的华夏司法博物馆,深入了解了该院的皋陶文化区、家事法苑、家事文化宣传区、家事审判区和诉讼服务中心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随后,灵宝法院白旭春院长一行6人与洪洞法院领导班子在该院党员活动室举行了共建友好法院签约仪式,杨益明院长代表洪洞法院全体干警对灵宝法院白旭春院长一行表示了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
座谈会上,杨益明院长首先介绍了洪洞特色的民族文化、法治文化、法院院情,详细介绍了洪洞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思路、奋斗目标及取得的成果。杨益明院长指出:老子思想和皋陶思想各具特色,灵宝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执行工作方面等所取得的成绩值得洪洞法院学习。希望通过共建友好法院,建立联系制度,定期相互通报各自法院在党的建设、审执工作、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两院交流和往来,形成审判执行工作的合力,不断提升两地法院能力水平,为两院共进共赢、持续协调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
白旭春院长听取杨益明院长的介绍后表示,此次来到友好法院学习考察,启发很大,感触很深,收获很多,洪洞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文化创新探索等方面的经验都值得灵宝法院借鉴学习,并指出,友好法院的建立应实实在在进行,两家法院各业务部门应建立长期的业务联系,在文化建院上交流、学习、探讨双方能够相互借鉴的东西,用文化信仰的契机促进两家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洪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益明同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共建友好法院协作协议,并就建立两院领导定期联系制度;打造民事、刑事、执行、综合及后勤保障四个方面的互促互进机制;定期相互通报各自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审判管理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实现工作交流常态化;相互传递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案例;加强人才交流与往来,建立执行工作协助机制,形成审判执行工作合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和沟通。
为纪念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白旭春院长代表灵宝法院向该院赠予了代表道德文化最高境界的“道德经”,祝愿两地法院友谊长存;杨益明院长代表洪洞法院向灵宝法院赠送了具有法制象征的独角兽,寓意通过“德”与“法”的融合,双方加强友好往来,精诚合作,取长补短,为两院持续协调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为两院共同打造“中国法德文化”高地增添更为强劲的动力。
洪洞法院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李玉喜,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洪义,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李强分别围绕党建、家事审判与诉讼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与灵宝法院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双方表示要以和速发展、共同提高为宗旨,继续深化落实友好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两家法院案件执行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创两家法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共赢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