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遇见是一种美好,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见一些人、一些事。而这些人、这些事让每个人的人生走向了不同的路,也迸发出了不同的火花。在法院,无论是当事人遇见法官,还是法官遇见当事人,终究是一场法与情的对视,就会掀开一段”故事”的扉页,这样的“故事”,也许长,也许短,也许轰轰烈烈,也许悄无人息,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哪怕故事并不完美。
一个法官,每年在审理上百起案件中,遇见了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当事人,在案件中有各种各样倾诉的心灵需要法官们去解读,总有一些家常理短,需要在法槌下明晰。
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家事审判案件的数字在逐年上升,仅2016年我院受理的家事审判案件就达688件。一个看似简单的离婚案件,法官必须能够敏锐地洞察婚姻案件的症结,准确把握婚姻案件的脉搏,还要具有较强的思想疏导能力,沟通调解能力,社会协调能力以及强烈的责任感。某些案件,承办法官还要与当地妇联、公安及相关社团组织、基层单位等部门,相互配合。如今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生活的日益变化,家庭纠纷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家庭财产呈现出内容新、数额大、来源复杂等特点,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可能包括婚姻、子女、财产、债权债务、家庭暴力等问题,涉及诸多法律法规,在每次苦口婆心的调解中,法官要兼顾各方利益,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多套方案,邀请妇联干部担任家事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加强对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情感安抚和弥合。在不断从案件中总结经验的同时,还要利用法治宣传日、乡村集市、庙会等契机,积极组织家事法官走上街头,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重点解答婚姻家庭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婚姻纠纷、赡养继承、子女抚养和家庭暴力等问题,定期回访重大过敏案件,判后疏导,家事法官要积极做好判后教育和疏导当事人复盘息诉的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真正为民解忧。还要到有关单位、街道、村组找当事人的领导、亲友、尊长等一起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决其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家事审判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是基于相应的法律关系和自身情感而产生的纠葛,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复杂,既有身份关系又有财产关系,既有法律事实又有情感因素,较之单纯债权债务或商事纠纷具有明显不同,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持续矛盾,为家事审理法官提出了更大的考验。
古往今来有太多的文字,在描写着各种各样的遇见,我也想用一段文字来叙述法官和当事人的遇见。因为,在双方的遇见中,总有一些法官在当事人的生命中,留下难忘的痕迹,所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位法官的判案生涯中,显得尤为重要!也希望每个遇见过法官的当事人都能理解,判决书中的字字句句,是法官付出后凝聚的精髓文字,是法官用心血在抒写一个人,一件事。法官以特殊的方式记住那些他们遇见过的当事人,是职责,也是法官以自己的心血与法律融为一体的诉说。
法官如同一颗蒲公英的种子,不贪婪烟火,不在意浮华,以一袭洒脱,走过田间山川,踏遍旮旯角落,待到将遇见的每个案件都看透,便和你在情与法之间相待,用爱将公平公正的力量传递。也希望从每一天开始,法官和每个案件是一种化干戈为玉帛的遇见,是一种让你三尺又何妨的遇见,能够让我们之间相互感受到更多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