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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私利非法铸造 酿事故追悔莫及
作者:席静 张波瑞  发布时间:2017-03-21 15:51:1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配件厂安全生产业务不符合国家规定,老板刘某因一己私利雇佣无资质工人非法铸造,最终,配件厂发生爆炸造成周边一公司损失巨大。案发后,刘某被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某公司经济损失218.5986万元;禁止被告人刘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  

  2015年10月12日19时许,刘某明知其开办的配件厂无铸造业务,仍雇佣无专业技术的工人非法铸造。次日凌晨5时许,刘某及工人给铸造用的锅炉降温时发生爆炸,致焦炭渣飞溅至北邻的某公司货场的烟垛和空地上,造成存放的大量烟叶被燃烧。事故发生后,刘某委托他人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翻越围墙到某公司参与救火。经灵宝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烟叶价值218.5986万元。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法从事翻砂铸造业务,无安全操作规范,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刘某及时委托他人拨打“119”并积极救火,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某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某公司已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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