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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弓之鸟”躲避十年 身心交瘁最终被捕
作者:范鹏飞  发布时间:2017-02-24 11:46:42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抓到来某了!”、“原来这个人就是来某啊!”、“抓了无数次,终于见到庐山真面目了!”2月23日下午六时许,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微信工作群里因为这几条消息顿时热闹了起来,他们所讨论的来某到底是“何方神圣”,能让执行干警们如此激动?

  原来,2006年4月25日被执行人来某以做生意为由从申请人王某处借款54000元,后经多次催要,来某分别于2006年6月17日、8月20日、9月15日归还王某10000元、1000元、4000元,合计15000元,王某给来某均打有收据。剩余欠款来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王某遂将来某起诉至灵宝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来某归还借款。审理中,双方对来某提交的2006年6月17日收据上“来某归还现金三万元整”中“三”字是否添加形成发生争执,后经司法部门鉴定,结论为:落款日期为2006年6月17日的《还款条》上“来某归还现金三万元整”中的“三”字是由“一”添加改写而成。2007年3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来某归还王某借款39000元。

  判决生效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来某仍未归还王某借款,王某于同年9月3日向灵宝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来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2008年2月14日灵宝法院依法对来某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给来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后,来某一直跟执行干警玩“躲猫猫”,执行干警上其家门寻找来某无数次,每次都是扑空,就这样,来某逍遥法外了近10年,成为了灵宝法院执行局头号“传奇人物”,所以,当来某被抓时才会出现开头那一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桩本应该在10年前尘埃落定的债务纠纷案,因被执行人来某通过“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执行,申请人王某迟迟未能获得被欠借款。执行干警经过近10年的苦苦追寻,今天终于将被执行人来某抓获归案,真可谓大快人心。在这10年里,来某为了躲避抓捕,他犹如惊弓之鸟,身心交瘁,体重也减轻了许多,当执行干警找到他时,他已经无力反抗。

  来某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灵宝市人民法院已下发逮捕令,等待来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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