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6颇有几件法治大事件。人人欠他一个会员的快播王欣定罪,雷洋案跌宕起伏的大反转,天津摆摊大妈持枪案,件件堪称撕裂朋友圈的大案。
前者触犯了第一代互联网原住民的情怀,网络和民企的原罪与黑金不再被赦免;雷洋案恰逢中产阶级的危机感上行,最信任规则的群体人人自危;大妈持枪案将对不知法、信息不对称性的风险以最戏剧的方式放大,面向社会底层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摇摇欲坠。
怎么样,有没有让你当时也骂一句:
这狗日的法律。
贰
天津大妈案赶在除夕前夜二审改判缓刑,大概是取意有罪没罪,回家过年。
这个结局,事实上在判前法律界已近达成共识。你问为什么不能判无罪?很简单,因为这个案件,不是一个错案。
我们不去评判在一个枪支严格管制的社会你要如何获得哪怕是气枪,不去评价将具有相当杀伤力的枪支流转入社会生活的抽象危险,这个案子,符合现有法律对枪支的定义;也符合我们对持枪的定义。
更何况,这样举国关注的案件无罪,无疑在向全国的法律工作者和潜在的持枪者宣示,枪支的判定标准,是可以选择性的适用的。那么,谁来选择?
你看,你以为的以人为本,转过身,名字叫做因人成事,叫做选择性司法,叫做人治。
讲真,如果你承认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司法是门手艺活儿的事实,会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差标准好过没标准。
叁
但这确实是一条差标准。
如果一条法律在法律人和非法律人之间造成理解的鸿沟,这就是法律的原罪。
那么,我们要改。
你问不是号称最好的头脑都在制定规则么?为什么不能有预见性呢,为什么不能先验性的提出呢,为什么要用一条条的生命,一桩桩的悲剧才能推动法律和制度的变革么?
是的,不能。
因为法律有个基本的特性,叫做滞后性。
君不见,从没有人在敌对的两端,你我皆为法律臣仆,不是只有孙志刚的死推动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不是只有聂树斌、呼格吉勒图冤案真是确立疑罪从无的司法标尺,还有每年三位数的民警牺牲推动了暴力袭警加重入刑,还有一位位法官的鲜血献祭而出的《保护司法人员履职实施办法》。
区别仅仅在于,后者我们甚至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他们不见诸于报端,他们的面孔被那些可能吼过你,可能没有耐心向你解释的人的嘴脸覆盖,于是你可能也默默的念过一句,该死,你可能也曾轻慢的说,活该。
对了,他们是傅明生法官、马彩云法官、郑飞法官。
警察的名字?同为法律人,我甚至也不记得,因为,太多了。
念一遍他们的名字吧,因为他们死于歹徒的枪口,死于时代的刀尖,死于你我的冷漠、以讹传讹和不以为然。
肆
经常有人问我,你们有冤假错案么?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特别自信的告诉他,我手下,就判过错案。
这是因为,你们理解的错案和法律理解的,不一样。
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叫做客观事实,而法律所追求的,叫做法律事实,需要通过证据呈现,拼凑。
法律事实一路追求客观事实,但永远无法到达。
要我说这才是司法的核心要义,来吧我们来用证据各自讲个故事,谁的故事最合理,谁的故事就是真的。
你有泼天的委屈,你没证据,那法官就是瞎了眼。要知道,正义女神,她本来就蒙着眼。
伍
法律,到底是谁的法律?
是政客手里的工具?是富豪手里的猎犬?是百姓头上的青天?
都是,也都不是。
要我说,法律是时代的产物,唯时代强力的塑造,推动,改变法律,不可逆转。
你曾见过汉文帝之前尚有割鼻斩足的肉刑,你曾见南北朝士庶之别为法律固化歧视光荣,你向后看滚滚硝烟皆是落后,你向西看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仿佛人间乐土,那你是否愿意低头看看脚下的土,看看你身边的人或事,你说哎呀这社会如此不公,这简直是最坏的年代!
存在未必合理,但存在,必有原因。
法律并不万能,法官不是阳光之下最近神的人,但它是平凡你我能够拥有最安全,最接近伟大的工具。
法律追求正义,但她同样追求秩序、效率、公平。
法律为时代驱役,掌握了时代的脉络,你也就是把握了法律的精髓。
陆
我爱法律么?我当然爱?
我希望你爱法律么?我不希望。
我甚至不希望你信仰法律,但我希望你如现在一般,怀着批判之心去审视今日之法律。唯你我发声,那个不那么好的标准,才会变得好起来。
但,不要带着恶意好不好;因为强大法律背后那个小小的法律人,会受伤。
不要把我们的不耐烦理解成收了黑钱,不要把自己的不幸解释为社会之恶,不要在别人罹难时,说他一定是活该。
我有一腔热血,不吐不快;常怀满心赤诚,剖白诸君。
酒一杯,歌一遍,陈我所愿:
愿再无医生死于病人的刀下,愿再无法官逝于当事人的枪口,愿无人殉道于所钟,愿无生命为制度与时代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