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懊恼不已。自己银行卡中的230万元被法院扣划还贷,还与实际贷款用款的“朋友”——被执行人赵某反目,将其告上法庭。
陈某与赵某原来因做生意有经济往来,一来二去的两人就成了好朋友。2014年5月,赵某需要资金,到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被告知需要找经济实力雄厚的人作担保。赵某就找了陈某等人,陈某等人出于朋友义气,就一起为赵某担保贷款200万元。
贷款到期后,赵某未能如约还款。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贷款人赵某及担保人陈某等人一起告上了法庭。灵宝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偿还贷款200万元及利息,陈某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等人未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阶段,经执行干警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无财产,人不见踪迹。灵宝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银行卡中的230万元予以扣划,还清了贷款,案件执结。
陈某多次联系赵某,赵某毫不理睬,两人“朋友”关系直接降至冰点。近日,陈某将赵某告上法庭,行使自己的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