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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失信骂法官 主动请罚被训诫
作者:张少泽 袁亮亮  发布时间:2016-10-25 10:50:14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10月14日,因不满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而在电话中谩骂、羞辱执行干警的李某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训诫并写出长达三页半的书面检查。

  李某欠白某50000元未还,白某于2016年1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二庭叶晶晶受理此案后,依法将李某列入失信人名单,并冻结了李某的工资账户。李某系教师,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后感觉颜面扫地,多次要求叶晶晶将其失信屏蔽,被叶晶晶严词拒绝。10月7日,叶晶晶到法院加班途中突遇车祸,住院治疗。  

  10月13日晚9时,李某打电话给叶晶晶,要求次日必须屏蔽其失信,虽叶晶晶一再解释上传失信是最高院规定,但李某仍不依不饶,无奈叶晶晶挂断了电话。李某再一次打来,叶晶晶之妻接住电话。在电话中,李某得知叶晶晶遭遇车祸非但不同情,而是在电话中对叶晶晶及其妻进行谩骂、羞辱,并指责叶晶晶出车祸是因为将其列入失信的缘故。9时30分,李某发来短信,称刚才太冲动了,乞求叶晶晶的原谅。

  次日一大早,感觉到言语失当的李某在其学校校长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执行二庭负责人王磊的办公室,承认自己头天晚上因为情绪激动而对执行干警谩骂、羞辱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请求法院对自己这种冒失的行为从轻处罚。病床上的叶晶晶也打来电话,称李某现在生活的也不容易,自己心中已经原谅了李某,请求不要对李某采取制裁措施。鉴于李某能够自觉承认错误,经局务会研究,将原来准备对李某采取拘留制裁措施变更为训诫措施并责令李某写出书面检查。当天中午下班时间,李某在执行指挥中心写出了长达三页半的悔过书。下午,在王磊的主持下,李某与白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执结。

  灵宝市人民法院卫秀萍院长第一时间得知执行干警遭到谩骂后作出指示:在执行过程中,对暴力抗法、威胁、恐吓、阻碍执行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绝不手软,严厉打击。执行干警不谓流汗、流血,但绝不能再让流泪,院党组将更加关心、爱护、支持执行干警,切实解决执行干警的后顾之忧,确保执行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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