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10月2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拒不执行法律义务被依法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10000元,案外人席某(22岁)因阻碍执行公务被依法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10000元。
胡某某诉李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某停止侵权,腾出房屋,将房屋返还给胡某某。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胡某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执行。
灵宝法院在执行中,多次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释法明理,但李某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该院依法对李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开曝光。李某某在拘留期间和拘留期满后,仍不思悔改,拒不腾房。
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人的嚣张气焰,10月21日,灵宝法院组织“执行突击队”,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前往涉案房屋依法强制执行。到达房屋后,执行干警再次向居住在此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做思想工作,但李某某以各种理由依旧纠缠不休,拒不配合。该院决定对李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并强制带离现场。
执行干警在组织腾房搬迁房内物品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一名亲属来到现场看到眼前一幕向执行干警表达不满,被执行干警耐心劝离。原来,李某某这名亲属并非真心离开,而是打电话叫人来执行现场。不久,执行现场开来一辆轿车,径直停在执行警车正前方蓄意堵路,司机下车后站在旁边。执行干警向其亮明身份和释明任务后,劝其立即将车开走,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司机不但不听,反而更加态度蛮横,嚣张跋扈,不停辱骂执行干警,严重阻碍了强制执行腾房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障执行工作安全进行,执行干警合力将其擒获,灵宝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0元。经查明,司机为案外人席某,现年二十二岁。
在将席某带离执行现场中,席某母亲来到现场,看到席某被控制在警车内,挡在警车前不让驶离,执行干警几经劝说无济于事。为确保执行工作进展顺利,执行干警向该院司法警察局请求支援,不到十分钟,五名法警赶到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始终保持文明执法、人文执法,再次做席某母亲工作,席某母亲也感到阵势不妙,不再阻挡,自行离开。
当日晚六时三十分,在执行干警组织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居住的涉案房内物品,分装两辆车全部腾出搬离至提前为其租赁的房屋,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