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确保“秋季执行风暴”活动顺利开展,灵宝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多次向市委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的大力支持和肯定。10月20日上午,院长卫秀萍就曝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向市委汇报后,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灵宝市委办召开紧急会议,专题部署安排此项工作。
当日下午三时,灵宝市委办在市法院召开“秋季执行风暴”活动“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曝光通报会。相关的市直单位及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灵宝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李玉林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通报了灵宝法院开展“秋季执行风暴”活动情况,公布了31个已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乡、镇、村民委员会、学校和企业以及53名具有公务员、教师等身份的“特殊主体”自然人。
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在会上释明了“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的范围、失信曝光的重要意义、曝光的具体做法和失信的法律责任。她要求,此次已经被列入失信曝光名单的“特殊主体”单位和个人,限期三日内履行法律义务,即10月23日前履行完毕。到期若不履行,灵宝法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李玉林主任就贯彻落实此次通报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把支持、配合、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二是此次已经公布的“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积极、自觉履行义务,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尽快通知到本人,按限定时间履行义务。对不按时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在曝光的同时,市委将启动问责机制。三是灵宝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和处置力度,逐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切实破解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