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中秋佳节期间,灵宝法院执行干警们牺牲了休息时间,放弃了与家人的团聚,持续奋战在执行第一线。
2016年9月16日早上9时,灵宝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赵学仁得知被执行人杨某中秋节在家的消息,立即通知三名干警驱车前往乡下寻找被执行人。经过一个多小时颠簸,他们赶到西闫乡坡胡村,却发现杨某并未在家,只有杨某的父亲在家,于是他们告知其父亲已经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已经在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同时将含有杨某大头像的公告交给其父亲,告知他杨某将因此无法乘坐高铁、投标招标、贷款等各种限制,并留下了执行法官联系方式。离开时又在村口巷道和村部门口等地张贴了杨某大头像的公告,周围群众看到议论纷纷。就在干警返回途中,执行人员手机响起,原来杨某接到了父亲和邻居的电话,得知自己因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被曝光,非常着急,他主动表示近期一定回来积极想办法还款了结此案。
赵学仁一行忙完杨某的案子回到市区时,已经是下午1点多,还没顾上吃饭,执行干警张东亮又接到知情人电话,得知已经多年未出现的被执行人薛某在五亩乡庄里村出现,立即驱车赶到现场,向薛了解案情,调查财产收入,薛某答应第二天上午8点半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
9月17日上午,薛某并未按通知时间到院,且手机关机,直到9时30分,执行人员才打通了薛某的电话,薛某借故精粉已被工程队拉走,不愿意协商。经执行人员反复沟通,薛某最终来到法院。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开始协商。但被执行人最终仍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经初步了解,薛某实质上却开有一小店,为躲避债务让他人帮忙打理,自己不敢露面。执行干警遂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于当日下午6时将王某送到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