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真心为民,为孩子解决救治款,帮我们度过难关。”近日,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两岁多幼童受伤案,经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倾心调解,幼童父亲侯某某顺利拿到被告垫付款12000元,侯某某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连声向法官表示谢意。
2016年7月,张某某驾驶浙江某公司所有的轻型货车,行驶至灵宝市某路段时,将站在机动车道内的两岁多幼童撞伤。灵宝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幼童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幼童住院治疗至今,张某某及车辆所属公司未付分文。由于无力支付继续治疗费用,2016年8月,幼童父母以幼童名义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某、浙江某公司及车辆投保公司赔偿损失38000元。
承办法官经过认真阅卷和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幼童家庭收入不高,目前伤势较重,治疗绝不能中断。遂第一时间与三被告交涉沟通,耐心向他们释情宣法,努力做庭前调解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张某某同意先行垫付幼童医疗费12000元,并当场交付给了幼童父亲侯某某,缓解了幼童医疗费压力,确保了幼童伤情妥善治疗,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