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16年7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民二庭法官冯欢欢承办的原告董小刚诉被告李玉宝、王新革、第三人晋亚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7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民二庭马波鹏承办的原告温文治诉被告雷友富、邓辉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7月2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民二庭马波鹏承办的原告光爱文诉被告毛亚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8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民二庭法官何冠军承办的原告杨嘉瑞诉被告彭卫国、第三人李国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