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6月17日,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家属将一面印有“心为法情为民两袖清风 做调解促和谐息诉止争”字样的锦旗,送到了灵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冯欢欢的手中,以表达对办案法官的感激之情。
?某今年61岁,系灵宝市豫灵镇人,2015年12月8日,因身体不适,遂到该市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经医生诊断?某患有类风湿病、寒痹症状,让其接受住院治疗。?某便在该卫生服务站住院。然而,时隔多日,?某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加重便被要求出院。后?某先后两次转院接受治疗并治愈。2016年5月24日,?某将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44万元。
灵宝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一定的调解基础。承办法官冯欢欢遂采取“全面了解案情查证据、耐心细致调解维权益”的工作方法,为及时化解纠纷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最终,经过冯法官耐心疏通、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当庭支付原告?某各项经济损失一万元,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某为表达对冯法官的感激之情,遂出现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