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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刑事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7 11:02:30 打印 字号: | |

灵宝市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4日10时00分,在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侯沛承办的被告人叶刚盗窃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4日10时30分,在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侯沛承办的被告人梁署刚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4日11时00分,在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陈晓林承办的被告人任勇盗窃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4日11时00分,在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陈晓林承办的被告人陈淑辉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4日11时30分,在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陈晓林承办的被告人何金龙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田伟民承办的被告人王丽斌、王周海诈骗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5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陈晓林承办的被告人白海锋、刘晓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6日10时00分,在三门峡市看守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李俊承办的被告人马根菊、王美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6日10时00分,在三门峡市看守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李俊承办的被告人赵顺锋、袁平宏、赵乐乐、赵要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16日10时00分,在三门峡市看守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李俊承办的被告人孙晓波抢劫一案。

本院定于2016年6月21日10时00分,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少年庭法官张波瑞承办的被告人汤淑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6日

责任编辑:灵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