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银行失误多付1万元 法院调解当日即返还
作者:宋清波 王帅锋  发布时间:2016-05-30 16:11:3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储蓄客户到银行取款时,因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多付了10000元,5月25日,在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叶某某返还多取款项,这起不当得利纠纷圆满结案。

  2016年5月17日,叶某某持银行卡到灵宝市某邮政储蓄营业厅办理销户手续,卡内本息合计为1112.39元。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叶某某办理完销户手续后,由于工作失误,错将卡内余额1112.39元在银行交易系统中操作生成为11112.39元并实际给付叶某某。事后,该银行要求叶某某返还多付的10000元,叶某某不予返还。2016年5月19日,该银行将叶某某诉至灵宝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叶某某返还10000元不当得利款。

  灵宝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过认真阅卷认为,此案案情简单,事实基本清楚,遂对被告叶某某做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叶某某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教育下,叶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银行自愿达成返还10000元的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叶某某当即予以履行,达到了纷争化解、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x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