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淑志英才傲苍穹,娟秀群芳绘担当。”马淑娟,女,汉族,196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历任灵宝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2年至今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多次荣获灵宝法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1次。2016年4月,该同志被中共灵宝市委组织部授予2015年度“优秀组工干部”荣誉称号。
牢记宗旨,充实自己倾情组工
面庞清秀,似文弱女子,眼神却炯炯有神;身材瘦削,话语亲切,步伐始终坚定有力。这是她给同事们留下的印象。进院以来,无论她从事何种工作,都始终恪守着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的坚定信念,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用自己的辛勤汗水谱写着朴素无华的人生篇章,默默地奉献着无悔的青春。
2012年,该院成立机关党委,她从熟悉的审判岗位到机关党委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从事单位文明创建及党建工作。作为一名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马淑娟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越来越重。为此,她暗下决心要立足本职,从头做起,用默默无闻的老黄牛精神、镌而不舍的螺丝钉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追求卓越,在日常的工作中实现价值,无愧于组工干部这一神圣而光荣的称谓。
为使自己真正成为组工干部队伍中的行家里手,不辜负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期望,马淑娟联系到自身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短,实践经验不多,政治理论基础、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相对薄弱的实际,多年如一日,总是再忙再累也要挤出时间,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领导系列讲话精神等进行理论学习。她认为,只有理论基础扎实了,才能站得高看得远,才能心明眼亮,工作中才不会迷失方向。在实际工作中,她不怕吃苦、勤于学习,先后到创建工作有经验的国土资源局、检察院等单位学习取经,为灵宝法院办公走廊定制遵德守礼格言版面40块,为干警餐厅定制文明用餐提示牌,提升了该院文明形象,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在学习中,她始终坚持读书有笔记、学习有总结,刻苦钻研,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感、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得到强化,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意识,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同时,她将创新基层党建新格局作为研究的一大课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留心媒体上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新思路、新点子、新举措掌握基层党建发展的方向、借鉴各地的典型经验,注重收集、总结、提炼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并做到融会贯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服务便民,永葆组工干部本色
在从事组工工作几年中,马淑娟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的优势,真心实意,尽职尽责地为干警搞好服务。
她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检查“三会一课”开展工作,并积极指导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五好党支部”典型。“马主任对我们的帮助很大,她总是和声细语的解答我们心中的疑惑。她在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常常鼓励着我们不断学习,不容松懈。在她的身上,我们学到的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一种锲而不舍、求新求进的奋进心。”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是评价她。在创建工作中,她还起草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台账。同时,她多次起草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制定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计划及学习制度。
“干就要宁可身受苦,不让脸受热。”加班加点对她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她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正因为如此,她在工作中表现出了非常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遇到困难的工作总是主动承担。她曾组织多种大型活动均获得圆满成功,多次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表扬。如在她的积极组织下,举办了“灵宝要发展,我们怎么办”演讲比赛、“元宵节猜灯谜联谊活动”、“庆元宵文艺晚会”、“五一劳动节体操比赛活动”、“庆七一,我为党旗增辉”文艺活动、“八一送法进军营活动”、“颂清廉 倡文明 忆抗战胜利70周年”主题诗歌会等大型活动。对待群众,马淑娟总是面带微笑,热情服务。老百姓有问题,她帮助联络协调,不厌其烦。组织成立了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文艺志愿服务队,先后在焦村敬老院、金秋公寓、焦村镇坪村、西闫乡桃花营村、庄东车村小学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活动。在她调入党办以来,该院设立了电子阅览室、健身娱乐室。工作之余,她义务带领干警编排广场舞,缓解工作压力,丰富文化生活。
此外,马淑娟总是耐心细致地为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做好服务,确保对老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很好地凝聚了老干部的人心。她每年都要走访老干部,与离退休老干部促膝谈心,在感情上进一步接近老干部,并为离退休党员订党报党刊,丰富党员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她不惧繁琐、不畏辛劳,到老干部家中前往探望,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砥砺品格,率先垂范树立榜样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马淑娟深知“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的道理。从正派为人、诚恳待人、公道处事入手,不断加强品德修养,增强人格魅力,事事以身作则。
党办工作面广,加上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需要她照顾,任务十分繁重。但她不辞辛劳,不计得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如2012年10月,她积极为该院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组织各类创建活动,整理归档各类档案材料,做到各项资料齐全、图文并茂。十几天下来,人瘦了一圈,而该院创建工作则得到了省精神文明办领导的高度评价,于2013年元月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对工作、对自己,马淑娟总是高标准严要求,堂堂正正为官,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而且,她始终拒腐蚀永不沾,坚持公心处事,正派做人,从不以私情废公事,从不拿原则做交易,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为全院党员干部作表率。
树标杆,爱岗敬业,堪称奉献典范;讲党性,一心为公,无愧组工楷模。如今,所有的成绩在马淑娟的心里都已经成了过去,脚下又回到了新的起跑线上。法院工作的10000多个日日夜夜,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博大无私的关爱,践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这就是马淑娟,一位组工干部的别样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