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裁判文书上网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灵宝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
明确责任分工。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的制作者,对裁判文书质量负直接责任;各庭室负责人对裁判文书质量负管理责任;网络中心负责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工作的组织、实施,是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
严格审核和强化文书校对。对拟上网裁判文书实行“三级”审核,由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别签字,对文书质量及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批准。同时,加强人工审核,由专人对每份文书从文字格式上把关,确保上网裁判文书无瑕疵。
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裁判文书是否全面上网和裁判文书质量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未及时上网、有意规避上网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网络中心每月与审管办核对案件审结情况,梳理未上网文书,真正做到不遗漏一份应公开的裁判文书,让阳光司法不留死角。
据统计,该院2015年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4750份,其中刑事案件410份,民事案件2866份,行政案件40份,执行案件1434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