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承租人拖欠租金迟迟未付,房东无奈起诉腾房,获法院支持后,承租人依然“赖房”不搬。日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承租人履行腾房义务,迫于法律的威严,“老赖”屈某最终予以搬迁,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4月11日,陈某与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陈某所有的位于灵宝市某大厦北段房屋租给屈某用于经营电器、手机、电子等产品,租期为30年,租金每年212万元。2015年,屈某拖欠租金一直未付。为此,陈某将屈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请屈某迁出租赁的房屋,并支付拖欠房屋租金等。法院支持了原告诉求,但判决生效后,屈某仍未履行其义务。
2016年1月4日,陈某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申请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屈某送达相关的执行文书,并在其占用的房屋外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迁出房屋,并多次找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要求其迁出房屋,但被执行人屈某拒绝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灵宝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屈某占用的房屋。
执行当日,该院执行一庭全体人员在执行局副局长赵宏志的带领下,到达涉案房屋外围,法警迅速在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并疏导附近群众。执行人员进入房屋,劝慰屈某雇佣的看场人员,配合执行工作。公证人员认真清点房内物品,其余干警负责做好强迁准备。屈某听说后打来电话,执行人员借此机会最后一次对屈某进行规劝,屈某开始仍坚持拒不搬出,但僵持了一会儿后,其意识到拒不履行义务将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就联系看场人员主动收纳房内物品,协助将柜台等物品搬离。最终,申请人如愿以偿收回房屋。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