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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
作者:张峰 席静  发布时间:2016-01-21 11:17:08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建宅院居住25年,如今却无进出之路。1月20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董某宅院唯一通道恢复通畅。

  原告董某与被告朱某相邻通行纠纷案,经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5年6月15日作出依法判决,判令被告朱某限期拆除其违法建筑。

  判决生效后,被告朱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告仍是“遥望”宅院一脸无奈,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为此,原告于2015年7月22日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该案涉及民生,关系邻里和谐,灵宝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当地乡政府、村委沟通,安排经验丰富的执行人员多次做被执行人朱某的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希望通过和解执行化解纠纷。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朱某同意拆除一半砖墙供申请人通行,在拆除一半砖墙后,执行人员要求其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将余下一半在一周内拆除,到期后,朱某并未拆除余下一半砖墙,反而重新修建整个砖墙,并加盖了房顶。法律的尊严受到了严重挑衅,鉴于此,灵宝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当日上午9时,灵宝法院组织二十余名执行人员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振华带领下,分成现场保卫组、现场施工指导组和思想教育工作组三个工作小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始终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的原则,顺利地将被执行人朱某的违法建筑拆除,恢复了通道原状。执行现场群众均连声称好,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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