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的形式,使得藏匿多日的被执行人夏某现身,并配合法院找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车辆并予以返还。
李某与夏某因工程款纠纷,夏某将李某的一辆途安车辆予以扣押并将车辆抵押至他人处。李某索要无果,遂将夏某诉至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平陆县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夏某返还李某途安汽车一辆。判决生效后夏某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平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9月28日,平陆县法院将此案委托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灵宝法院受理后向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尽快返还车辆,谁知夏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到夏某原籍及灵宝市区蹲点守候多日,但始终找不到夏某的踪迹,车辆下落无从得知,案件执行陷入停滞状态。
11月20日,灵宝法院在执行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出悬赏执行公告,承诺如有人向该院举报夏某及途安轿车藏匿处,找到夏某或途安轿车的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后使得案件标的额全部执行的再给予5000元奖励。并告诫夏某,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要求其及时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
悬赏执行公告发出后,执行干警收到多名热心市民的电话,有的提供夏某的电话,有的提供夏某近期踪迹,但均没有确切线索查找到夏某的藏匿之处。11月26日,藏匿多日的夏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一开始,夏某还存在侥幸心理,称不知车辆下落,当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夏某立即转变态度,声称车辆抵押在灵宝市朱阳镇不知姓名的人手中,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找到车辆。11月27日,执行二庭全体干警在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振华的带领下,带着夏某驱车来到朱阳镇找到蒋某时,蒋某称夏某因急需用钱向其借款,并以该车予以抵押,现要求夏某归还借款后才能将车开走。鉴于此,执行局副局长闾建平心平气和的向蒋某讲解了法律规定,指出其与夏某的抵押行为是非法行为,侵害了车辆所有权人的权利,并严厉警告蒋某,如果不放行车辆,蒋某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在法律的威慑下,蒋某交出了车辆。至此,这起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据刘振华局长介绍,截至目前,灵宝市人民法院已发出执行悬赏公告28期,但至今没有一起成功的举报线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举报人害怕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另一方面害怕举报后悬赏举报费得不到落实。他表示,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悬赏公告予以兑现,希望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悬赏执行,为构建诚信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