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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刑事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7 10:03:05 打印 字号: | |

灵宝市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18日10时00分,在陕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侯沛承办的被告人李万朋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18日11时00分,在陕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侯沛承办的被告人赵相荣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19日10时00分,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法官李俊承办的被告人马云凤挪用公款一案。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19日11时00分,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少年庭法官任晓妮承办的被告人赵乐乐故意伤害一案。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民二庭伍晓辉承办的原告海星诉被告焦国平、陕县宏瑞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20日10时00分,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刑事庭侯沛承办的被告人陈新帅、左海洋、杨磊、王帅、杨帆、刘建平、张林、张腾超盗窃一案。

欢迎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灵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