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保险理赔不如愿 法院判付十万元 案结事了获点赞
作者:赵征远 席静  发布时间:2015-10-23 15:49:27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们还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们法官才是老百姓的真保险……”10月23日,案件当事人郭某夫妇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 秉公办案”的锦旗送到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法官张园园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公正办案、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

  原告郭某系三门峡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名司机,其驾驶公司所有的一辆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结果。之前,公司为郭某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投保了一份10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事故发生后,郭某花费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病好后,郭某怀着满心希望,向所在公司为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没有想到的是,保险公司却一直推诿。于是,郭某向灵宝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10万元。

  灵宝法院阳店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张园园仔细了解案情,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证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赔偿原告郭某10万元。该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原告郭某赔付了保险金十万元。

  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郭某表示十分满意,在拿到理赔款后,郭某夫妇心情十分激动,特地到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遂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近年来,灵宝法院阳店人民法庭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紧密联系群众,注重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严格把握法律精神,真正了解社情民意,找准矛盾的结合点、利益的共同点、法理情的平衡点,妥善办理保险理赔、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