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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爸爸离世而去 当妈妈不再陪伴
作者: 宋清波 王帅锋   发布时间:2015-09-17 09:04:2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父母的爱,是冬日暖阳、秋天雨露、夏日树荫、春天微风。然而,对于不到两岁的小蓉蓉来说,这美好的四季大爱,注定是幻想和遗憾。

  2013年3月21日,小蓉蓉的父母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两个月,小蓉蓉的爸爸不幸因病去世,同年11月,小蓉蓉喜降人间。然而,命运好像和这个小天使有意过不去。自小蓉蓉满月后,母亲因故一直在娘家居住,未对小蓉蓉尽抚养义务,从此,小蓉蓉跟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

  为了让小蓉蓉健康快乐成长,爷爷奶奶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请求变更小蓉蓉的监护权。灵宝法院于2015年8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于8月11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蓉蓉的母亲虽系小蓉蓉的法定监护人,但自小蓉蓉满月后,其一直居住娘家,未对小蓉蓉履行监护抚养义务,小蓉蓉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已适应现在的生活环境,且爷爷奶奶有固定的收入,经济条件平稳,继续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并履行监护职责,更有利于小蓉蓉的健康成长。因此,爷爷奶奶请求变更小蓉蓉监护权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今后,爷爷奶奶应履行好监护职责,积极为小蓉蓉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共同将小蓉蓉抚养成人。

  2015年8月14日,灵宝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变更爷爷奶奶为小蓉蓉的监护人。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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