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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开庭审案 树司法为民新风
作者:王项锋 宋清波  发布时间:2015-08-28 08:38:26 打印 字号: | |
  • 李军泽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
  • 合议庭宣誓
  灵宝法院网讯 8月27日上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在该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某诉被告韩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当庭均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该案合议庭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审判长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军泽担任。庭审前,案件合议庭成员严格按照诉讼参加人宣誓制度,全体起立,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接着,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也分别进行了宣誓。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合法有序、层次分明、用语通俗、争议焦点归纳明晰。院领导俯身下基层,深入人民法庭开庭审案,是该院为不断推进“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的又一创新举措,为全体法官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了司法为民的新风向。

  庭审结束后,李军泽副院长实地查看了解故县法庭的办公状况并就法庭安保等工作与干警进行座谈。他说,故县法庭距离灵宝市最远,没有驻庭法警,没有安检设备,当事人和无关人员可以随意进出法庭,这些都给法庭的安保工作留下了隐患。我们在法庭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异常苗头,及时报告,稳妥处置,在辖区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法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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