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采取五项措施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征,该院安排具有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法官专门负责调解工作,紧紧抓住双方都难以割舍的亲情和孩子这一突破点,将矛盾化整为零,维护了一个又一个家庭的完整。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全面保护、特别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对妇女儿童的相关规定,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优先处理,切实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妇女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畅通妇女儿童维权通道。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妇女儿童,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对依法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妇女儿童,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先予执行;向前来立案、咨询的妇女和家庭发放便民服务卡,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维权意识。以开展“法官下基层、送法进社区”活动为契机,组建法制宣传队伍,活跃在社区、街巷、新村楼院,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不断强化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意识。
强化协调沟通,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思路。与妇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注重加强妇联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从妇联挑选具有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案件陪审员,实现工作中的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