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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三大转变促审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作者:胡媛媛  发布时间:2015-07-28 08:05:46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一是从形式向内容转变,即从审判质效数据的排名管理转变为审判实务问题管理。该院修改2015年《灵宝法院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评估体系“体检表”、“指挥棒”功能。明确对处于合理区间的13项数据不加分或不扣分,避免追求排名而出现唯指标论甚至弄虚作假现象,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法院工作和法官业绩。同时,该院动态监测重点数据,定期将质效数据与往年同期数据相对比,梳理汇总异常数据及同比下浮过大的数据,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确保切实有效解决问题。

  二是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即从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向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转变。该院高效整合利用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跨系统、跨平台的综合查询、分析、对比和监测,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安全可控的全流程、全共享服务。同时,该院修改裁判文书上网的审批操作流程,缓解法官工作压力。并对拟不公开和已公开但需要撤回的裁判文书,建立专人审批制度,避免出现审批尺度不一的情况。

  三是从动员型向制度化转变,即从突击性工作模式向建立审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转变。该院建立已生效裁判文书和案件信息录入常态化检查机制,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信息录入的真实准确性。通过以案件评查系统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定期核查并汇总制作疑似错误清单。经各部门核对后,再由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上报修改,并在每个季度进行情况通报,为裁判文书和案件信息的分析运用做好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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