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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执行《曝光台》栏目昨晚正式开播
作者:牛碧波 宋清波  发布时间:2015-06-09 17:34:04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2015年6月8日晚8:20分,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与灵宝电视台联办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栏目如期开播,首次对8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曝光。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灵宝法院与灵宝电视台在首期栏目里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事项发布了通告。

  一是对拒不按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规定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该院将分批在《曝光台》栏目中发布其大头帖照片及失信情形,每半月一期。栏目播出后,《曝光台》视频将在灵宝市法院执行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任何人任何时间均可随时观看《曝光台》已播节目。

  二是凡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该院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三是广大群众发现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或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情形的,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对提供线索或协助法院查获被执行人财产,而使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的,该院将根据举报线索的价值,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通告最后公布了该院执行局微信平台名称:灵宝市法院执行局,举报电话:0398-8830725,举报邮箱:lbfyzxj@163.com,并郑重劝诫和告诫各类案件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和信用代价!

  今后,该院每半月将通过《曝光台》栏目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被执行人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案件终结,以及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申请人确认后,法院将从《曝光台》栏目中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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