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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民工维权难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赵 勇  发布时间:2015-05-06 12:32:44 打印 字号: | |
  浅析农民工维权难的原因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深入和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外出务工,农民工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他们为城市的建设、繁荣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事件层出不穷,如农民工与城市个体老板、包工头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由此引起的报酬类经济纠纷、工伤事故类纠纷、伤病赔偿类纠纷日益增多,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维权举步艰难。

通过笔者调研分析,认为农民工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农民工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目前,我国在农民工法律维权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相对尚不够完善,虽然近年来,在法制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具体情况错综复杂,用工制度不健全,调查取证、起诉、执行难度都比较大;部分农民工交不起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等费用,案件难以进入诉讼程序,直接阻碍了农民工法律维权效率的提高。

二、农民工法律意识谈薄。农民进城务工,忙于谋生,由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极少通过各种渠道吸收法律知识,且社会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教育较少,导致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自控能力较弱,且他们是城市中新生的弱势群体,他们不懂得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生纠纷,很少农民工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权,有的农民工为讨要工钱而绑架、非法拘禁老板、包工头等,从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三、发包、转包现象严重,财务制度不规范、帐面简单、模糊。大公司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小公司,小公司又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体老板,包工头的导致农民工不懂得承包方,只接触具体的包工头,所以他们任何一方出现拖欠工程款的问题,都给最末端的农民工工资发放造成困难,且对方的主体难以界定,出现纠纷后,有资质的公司往往推卸逃避责任,农民工的工资得不到解决。很多包工头大多为从本村周围召集老乡外出给自己做工,全凭老乡义气,不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也不聘请专业财会人员,大多是自己记帐,给工人发工资或工人预支借钱,都没有正规的手续,全部是包工头自己在帐上做一下记录就完事,没有工人的签名或手印,出现纠纷时,很多事情难以说清,主动权在包工头手上,农民工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四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大部分农民工都没有享受社会保险。导致农民工失去了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的权利。加之现行社会保险实行区域统筹和城乡有别的制度,不能跨区域和城乡流动,等于将他们拒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针对以上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防范对策:

一、政府职能培训机构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包括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培训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使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提高,给他们懂得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维权,并使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二、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利用司法机关的职能优势,对农民工进行广泛的法律宣传,定期或不定期到农民工生活、工作场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使农民工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优势,宣传农民工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农民工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三、加大对农民工的立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建议国家在立法方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从层面上明确农民工的权利义务,确立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为农民工创造最根本的权利保障。司法机关要树立“农民工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对农民工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要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法院应为农民工诉讼设立“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快速执行。另外要切实发挥“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五、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劳动监察,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力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要定期或不定期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实施情况,对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不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要依法从速从快妥善解决,为农民工创造最根本的权利保障。
责任编辑:杨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