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原以为到法院立案要跑好几趟,现在从递交诉讼材料到立案登记结束,才用了不到十分钟,法院工作效率真是高、服务又好,给你们点个赞。”当事人王某某办完立案手续后由衷地说。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安排得力、制度完善、培训到位、准备扎实,正式启动立案登记制司法惠民快车,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部署,5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和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申请等初始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二是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申请和相关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三是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对起诉、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四是加强立案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接受诉状、不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或有关材料,或者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为贯彻落实好该项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灵宝法院组织全院干警收看收听全国、河南省、三门峡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召开立案登记制工作推进会,集中培训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5月1日至3日,分管院领导李军泽副院长和立案庭、办公室等部门干警牺牲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为节后首个工作日做好立案登记制各项事宜精心准备。该院先后制作了纸质的《立案登记须知》、立案登记流程图、民事(行政)起诉状样式、刑事自诉状样式、强制执行申请书样式、当事人起诉和自诉时应提交材料清单、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的材料清单等,发放给立案及咨询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和标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使立案登记更加高效、便捷。
截止当日下午18时,该院共接待立案群众32人次,现场立案14件,因诉讼材料不齐限期补正4件。据该院立案庭庭长魏东介绍,此次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只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符合条件的起诉材料,法院实质性无需审查就应当予以立案登记。这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党组成员薛保良,办公室副主任申宇航到灵宝法院现场指导立案登记工作。灵宝市人大法工委主任许世茂带领人大代表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视察了该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灵宝市电视台等媒体对该院当日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