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采取“三严”措施,持续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
一是严格审查期限。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缩短审查期限,提高审查效率,力争当日立案、当日审查、当日裁定。
二是严格审查标准。重点对是否超过法定申请执行期限、权利义务是否清晰、送达方式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程序、处罚依据是否错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相互印证、主体是否适格进行逐一审查。
三是严格审查条件。着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为本院管辖、生效与否、有无可执行内容、被申请人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做到早立案,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