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5年3月13日,灵宝市妇联会召开“全市妇女工作会议”。灵宝市法院荣获“三门峡市关爱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大会表彰。
2014年度,灵宝市人民法院把关爱儿童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办案过程中,以关爱儿童为己任,以保护儿童为立足点,以教育儿童为着力点,以服务儿童为延伸点,坚持“寓教于审”和“寓教于判”的原则,有效维护了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专项活动,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该院于2014年3月6日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要求在在审理涉及留守人群尤其是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全方位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性侵留守妇女、留守女童的刑事犯罪,做到依法快审重判,严惩犯罪分子。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留守儿童的行为的,在加强教育、感化的同时,加大依法处理的力度,切实维护了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2014年10月21日,灵宝法院又联合灵宝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金城灵宝、灵宝电视台等七家单位,在灵宝市第三小学启动“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该活动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向城乡儿童赠送普法口袋书、城乡孩子结对联谊、组织专题讲座、社会爱心捐助等系列活动,宣传法制,传递爱心。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增强了城乡儿童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和城乡家庭的社会责任感,并引导和带动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关爱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
二是实行“两保护一强化”原则。对于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保护、延伸保护、 强化一个效应”的原则。“优先保护原则”是指为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延伸保护原则”是指坚持能动司法,把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向前、向后延伸。主动深入农村、建筑工地、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儿童的法律意识,强化其自身保护意识。积极建立法院与学校的长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模式,关注在校园儿童、尤其是在校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示范效应原则”是指对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采取庭审网络直播或微博直播的方式,公开庭审过程;特别是对涉及家暴、抚养、监护、教育等类型的案件,有条件的一律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开庭,以案释法教育群众。
三是采取“四项措施”,建立帮教机制。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采取四项措施,完善对未成年人的量刑更加准确透明。一是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分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客观方面的原因。二是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心理。分析其主观恶性,剖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主观方面的原因。 三是掌握未成年人在到案后的悔罪表现。根据认罪态度、悔罪情况等认定其是否具备帮教条件,最后做出判决。 四是积极落实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帮教措施。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帮教机制,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
四是构建平安校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为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灵宝将“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2014年5月15日,该院法官们深入到阳店镇中心小学,举办了一场“抵制不良诱惑 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全校600余名师生聆听了报告。同年9月26日,灵宝市法院以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暨“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刑事审判庭女法官们来到市第二小学,与300名小学生“亲密接触”,作了一场题为《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守法小公民》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使法制文明之风吹进了校园。9月29日,该院的法官们又深入到阳平镇第二中学,为该校700余名师生送去了“法律大餐”。法官们通过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学生们近距离接触答疑解惑,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