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3月4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院长卫秀萍向灵宝市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与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会议列席人士听取了报告。
卫秀萍院长在报告中首先对法院2014年工作进行了回顾。2014年,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灵宝市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43件,审执结3981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85件,判处犯罪分子543人;民事案件2559件,诉讼标的额2.86亿元;行政案件34件;执结案件903件,执结标的额6073万元。一年来,顺利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被确立和命名为全省“三同步两公开”试点法院、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审判质效持续领跑三门峡6个基层法院,在2013年跃入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第29位基础上,2014年继续攀升,跻入第9位,用一年时间前移20个位次,再次刷新我院先进记录。全国优秀法官、故县法庭庭长刘振华再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宣教科长刘赞芳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研究室主任焦迎九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26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三等奖。一年来,全院有1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卫秀萍院长在报告中对2014年法院的整体工作成效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概述: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坚定不移惩治贪腐,重拳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二)妥善审理民商案件。坚持调解、和解优先,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保险、生活消费等案件,高度重视婚姻家庭案件,注重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三农”工作,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案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等制度,与全市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第二轮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重点课题调研,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四)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会战”专项活动,全体执行法官打破常规作息时间,蹲点豫灵镇、朱阳镇、大王镇巡回执行,完善“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老赖”,并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二、心系群众践行为民宗旨,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二)依法严惩侵害民生犯罪。(三)依法解决信访群众诉求。(四)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一)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二)推进执行机制改革。(三)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四)推进审执信息公开。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一)下大力气纠正冷横硬推、漠视百姓的特权思想。(二)下大力气扭转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僚作风。(三)下大力气整改办案拖拉、执法随意的衙门习气。(四)下大力气遏制享乐奢靡、吃拿卡要的贪腐行为。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始终坚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案件审判,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二)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络沟通平台。(三)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
卫秀萍院长在报告中提出2015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灵宝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美丽灵宝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提升服务大局成效,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二、深化司法机制改革,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三、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四、持续转变司法作风,树立清正廉洁新风尚。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提升履职履责新水平。
卫秀萍院长最后在报告中说:审判执行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公正效率是我们的永恒目标。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把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贯彻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胸怀全局,努力在新常态下实现新作为,为建设平安灵宝法治灵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