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 当事人送“特殊礼物”表感谢
作者:霍磊磊 席静  发布时间:2015-01-26 15:26:2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近日,一起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送来一份“特殊的礼物”,原告刘某夫妇顶着呼呼寒风,将一面上书“伸张正义”四个大字的字画,送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法庭法官的手上,感谢他们真心为民的好作风。

  2012年8月,刘某经人介绍到灵宝市某医院做保洁工作,该医院每月向刘某支付工资950元。2014年2月10日,刘某在该医院工作期间行走时不慎摔倒,其右手支撑地面,造成右手腕受伤,遂在该医院做了石膏固定,又在灵宝市中医院诊断为右尺桡骨远端骨折。事后经灵宝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三门峡桃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7月14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将刘某的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刘某在工作期间受伤,然损失迟迟未见赔付,在多次向该医院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刘某于2014年7月21日一纸诉状将医院告至法院,要求该医院赔偿其损失。

  灵宝法院尹庄法庭依法受理该案后,为查清事实,该庭法官多次驱车深入现场调查,到医院进行调查取证。之后,法官又与多名证人及现场群众进行了耐心、细致沟通,向他们详细了解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做了调查笔录。

  通过实地调查取证,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该庭法官已对案件有了进一步的掌控,为公平、公正审理好该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20049.95元。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由于灵宝法院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三门峡中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双方做了调解工作。情真意热融坚冰,经过中院承办法官地劝说,该医院最终同意给予刘某16000元的赔偿款。至此,这起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刘某和家人对法官认真负责、高效办案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为此特地送来这份“特殊的礼物”感谢。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为感谢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真情,刘某夫妇亲自送来字画表感谢,赶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送到法官手中,让干警备受鼓舞,干警们纷纷表示将再接再厉,尽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