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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醉驾机动车 以身试法被判拘役并罚款
作者:李佳 席静  发布时间:2015-01-20 09:22:13 打印 字号: | |
  灵宝法院网讯 现年31岁的茹某酒驾的代价昂贵,他不但撞坏了灵宝市某大厦的院门,还要为此被拘一个月。

  茹某家住该市大王镇某村。2014年11月16日23时许,他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结果,车在经过该市某大厦门口时,因喝过酒又有点浮躁的茹某不顾门卫井某的拦阻,撞上了该大厦的院门。

  这一撞,院门不仅被撞坏了,茹某也惊慌不已。门卫井某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并在该市市医院西门附近将茹某查获。经鉴定,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2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2014年12月24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茹某犯危险驾驶罪,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2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茹某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茹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应予惩处。但被告人茹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于是,一审判处被告人茹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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