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强化立案审判管理,采取多项措施降低立案变更率,促使立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案件质量。从司法为民的高度强化立案质量意识,每位立案法官都意识到,如果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就会剥夺当事人的诉权,就会让老百姓感到伸冤无门,即使二审撤销不予受理裁定,对当事人来说也错过了最佳的起诉时间,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应立案而立案,一审甚至二审过后又驳回起诉,势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使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不利于案件质量的提高。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选择责任心强、审判业务精通、有多年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从事立案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立案业务学习机制,坚持集中学习与日常工作中就案学法相结合,特别注重涉及管辖、立案条件、法院受案范围、起诉人有否诉权等方面的规定及上级法院指导意见的学习,不断提高立案法官的立案业务技能。
强化立案审查,提高审查水平。对每一个案件进行严格审查,除了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对个别疑难、敏感、复杂的新类型案件还进行立案前调研,严格审查起诉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是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还要认真审查原、被告是否适格,是否属于本院的管辖范围。对原、被告不适格的引导当事人进行更正,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建议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并有管辖权的案件,及时受理立案,绝不推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强化协调沟通,提高解决范围。对于一些新类型、法律适用较困难的案件,在不影响立审分离的原则下多与业务庭沟通,立案前听取业务庭的意见,避免立案以后案件在业务庭被驳回起诉。对不属于法律调整的纠纷,则与相关部门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外的途径解决。
强化请示汇报,提高监督力度。对重大疑难及新类型案件及时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通过审委会讨论,并汇报上级法院对口业务庭,达到理解准确。在发现因各种原因主动回避需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时,尽量在立案前报批,以减少出现立案后移送的情况,提高立案效率,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